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匿名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8 来源: 1446

各位指导老师和相关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学院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继续实施匿名评审制度。匿名评审的结果将于近期通过钉钉点对点返回至各位同学手中,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审结果为“未达到答辩要求”不能参加第一批毕业论文答辩,但评审意见仍会下发到这些同学手中,请你们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成后请于2023510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1份word,一份PDF,文件名为“专业班级-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发送至朱老师邮箱zhuyiling@zju.edu.cn。届时,我们会再组织一次评审,若评审结果为可以参加答辩,则参加学院组织的二次答辩(预计在6月开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上交或经再次评审,论文仍未达到答辩要求者,则不能参加答辩,同时毕业论文成绩计为不及格。另外第一次答辩后各组答辩成绩在末尾的同学,根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也需参加二次答辩。

2、评审结果为“同意修改后答辩” 者,请按照评审老师的意见和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将论文发给指导教师进行审核,经导师同意后方能参加答辩,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

3、评审结果为“同意答辩”者,为了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也请根据评审建议和指导老师意见进一步修改。

4、若因评审老师未反馈评审意见而暂时不知道评审结果的同学(按时上交论文和导师同意送审表,但是还未获得评审结果的同学),请耐心等待,评审老师一旦反馈,我们钉钉会及时返回评审结果给各位。

5请同学们及时将专家评审意见表发给导师参看,同时务必保管好专家评审意见表,答辩时需将论文和评审意见表(打印出来)提供给答辩组老师

6请同学们在答辩前及时把毕业论文正文的查重检测报告单(五月初学院会安排通过匿名送审的论文进行查重)和毕业论文定稿完整版的电子版发给指导老师,以便导师能准确及时地在教务系统里填写毕业论文的评语(请同学们上交后提醒导师填写,在答辩前完成即可)。若因学生没将论文发给导师,造成导师无法及时填写评语而延误学生答辩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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