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通知1号】经济学院2024届本研毕业生就业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03 来源: 1679

一、生源信息确认

毕业班学生需在毕业前一年9月初登入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进行生源信息自审。

具体通知见:【2024届毕业生生源自审】关于2023届毕业生生源审核的通知

http://www.cec.zju.edu.cn/2023/0921/c36456a2805217/page.psp

本步骤已于秋冬学期全部完成,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请联系辅导员。

 

二、毕业生签约

毕业生签约有直接就业、国内升学、出国出境三种情况,我校目前全面实行毕业生电子签约,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如下:

(一)直接就业(包括国内博士后)

1.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www.career.zju.edu.cn),点击在线签约;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

5.由学生签字、就业鉴证登记方盖章后(打印出来自动带有盖章),将三份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完整的三方要求学生签字、单位签字盖章、学校就业章。

6.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就业方案确认,完善相关信息。档案寄送、户口等信息请直接与用人单位确认好后填写。

签约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用人单位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3.就业协议为双方协议,一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或者电子签约,无论学校鉴证与否,纸质协议书或电子协议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要解除协议,毕业生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表示同意解除协议。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4.通过电子签约的毕业生,在愿意缴纳违约金的前提下,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恶意拖延不予办理违约手续的,可凭相关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单方面解约。相关材料主要是指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已收到毕业生的解约申请。

5.各位毕业生应在签约之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包括备注中约定的相关内容,确保对协议没有疑问和异议时,再进行签约。

6.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如系统仍有报到证填报要求,可忽略。

(二)国内升学

各位国内升学的学生,若已确认录取结果,请尽快在就业中心管理平台完成这一步骤,时间截至416日。

1)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www.career.zju.edu.cn)点击就业方案确认,选择签约日期,就业类别选择“升学”后,完善相关学校信息和档案转移信息,并提交确认;

(三)出国出境(包括国外博士后)

各位出国(境)升学的学生,若已确认录取结果,请尽快完成这一步骤(后续仍可以修改)。416日学院将进行一次就业去向数据统计,已确定去向的同学请确保自己的信息已录入。

1)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就业方案确认,就业类别选择“出国、出境”;

2)出国出境学生的档案、户口和报到证原则上开回原籍,请毕业生自行与原籍户口所在派出所及县级以上人才市场沟通好相关事宜侯,填写毕业去向相关学校信息和档案转移信息,并提交确认;

3)出国毕业生的档案和户籍原则上均回到原籍。

   三、档案寄送

确认就业方案时需要填写准确的档案寄送信息,后期学院按照系统信息进行邮寄。档案接收地址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就业或升学单位(高校、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等)有档案要接收权的,毕业生档案直接由学校通过EMS寄送至单位的人事部门。

2就业单位无档案接收权的,就业单位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档案挂靠的,提供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学校将档案转寄就业单位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

3就业单位未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挂靠的(中小型私营企业等),学校将档案转寄生源地或户籍地的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大家可以根据上述的情况,提前联系自己档案去向单位。档案寄出后可以通过就业系统查询档案单号,了解接收情况。

四、其他常见问题

1.生源信息问题

生源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当地市、县、区人社部门可以接受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若干年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所在地。对于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所属地人社部门。

2.进沪、进京户口政策(具体详见毕业通知4号)

到北京上海工作同学,如户口计划不迁入北京上海,则和非上海北京落户的同学流程一致。由于上海及北京户口指标紧缺,能落户上海、北京的毕业生人数逐年趋少。上海户口申请采取评分制,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即可取得户口。具体申请手续和评分细则可登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查阅。北京户口由用人单位申请指标,并可将申请下来的指标直接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