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党支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质量提升月活动及“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3 来源: 34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导向,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学校一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堡垒,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在基层党支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经济学院学生党支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质量提升月活动及“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212月,检视2022年学生党支部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及学生党支部建设质量。

二、重点工作流程

(一)党支部自评

根据党支部年度考核要求,各党支部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提交党支部自评简要报告(附件2)。

1220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发至邮箱zjujjxydszx@163.com

党总支核定后,形成自评分。

(二)党支部书记述职

时间:202212月23日

地点:经济学院120报告厅

要求:支部书记述职5分钟,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结合学生党支部建设要求,重点突出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层次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及“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进行述职汇报。

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支部指导老师、组织员、各支部书记及同学进行测评打分。(每支部除支部书记参加外,还另需1人同学到会参加现场测评

(三)综合评定

学院将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召开院级党组织会议认真研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向党支部反馈指导工作。

(四)结果应用

检查结果将作为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获评“较好”等次及以上的党支部书记优先参评下一学年社会工作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以政治过硬、担当实干、实绩突出、示范引领、群众公认为标准,推荐1-2名党支部书记参评“浙江大学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活动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自评表.docx

附件2: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自评简要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