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9 来源: 2291

各系、研究所,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从2019年开始,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之前需进行预答辩。结合本学期校历安排等实际情况,现就拟于2023年夏季毕业的学位申请者的预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和同等学历学生)都必须通过次预答辩。

2.报名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自开题答辩日期(系统确认时间)到 2023夏季答辩时间需间隔6个月以上

2)2021级开始,自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系统确认时间)到本次预答辩时间需间隔3个月以上;

 3)已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如实完成了学位论文的撰写;

4)已将学位论文初稿递交导师审查,且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

3.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同学需在取得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4.报名:咨询导师,导师同意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以下形式向研究生科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2021级全日制学生预答辩分组以2022年上半年开题小组为基础,个别特殊情况的同学可单独

所在班级班长报名参加预答辩。


各班班长需在1117提交报名情况(报名表格见文末附件4(表格内容需包含:学号、姓名、导师、手机号码、开题系统确认时间、导师是否同意参加预答辩)。对于不参加的同学请注明原因,且本人需向研究生科请假。

 ▶其他硕士/留学生、同等学力学生报名链接:

【金山文档】 2023年春季送审-预答辩报名统计表-留学生、其他年级硕士 https://kdocs.cn/l/cdYQOg5gZ7VI

【金山文档】 2023年春季送审-预答辩报名统计表-同等学力 https://kdocs.cn/l/cdePPw0hpjTb

 ▶工程硕士报名联系阮虹老师

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月17日17:00

3)受疫情影响,按学校防疫管控要求,本次预答辩,在职学生、境外学生均为“线上答辩”。

4)过期未报名则视为放弃本次机会。

5)报名结束后,由导师自行组成“预答辩评审小组”(每组不少于3位评审老师)并拟定预答辩时间,由研究生科在本公布或更新预答辩分组情况、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

 

   5. 预答辩由导师所在的系/所组织,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预答辩。(本次预答辩后的送审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6. 预答辩前,参加预答辩全日制学生应提前打印与预答辩导师组人数相应数量的纸质版预答辩学位论文,并带至现场。在职学生的预答辩论文按通知要求统一安排时间打印。

   7.预答辩时,学生需自备《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参与同学相互记录并交预答辩委员会老师签字。

 

   8. 预答辩后,学生可复印或拍照(附件1)自行留档;将(附件1)的预答辩内容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请导师审核。

    全日制学生按班级提交(附件1)和(附件2)各班班长2023年1月5日前 将(附件1)交研究生科审核、存档(预答辩后一周内完成);2023年2月20日将(附件2)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因疫情管控,在职学生(附件1)和(附件2)在送审时与送审材料一并提交。


   9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上通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

 

10. 报名学生需按时参加预答辩,未按时参加视为放弃本次预答辩机会。

 

其他信息提示:

关于2023年春季送审,申请学位材料提交时间请留意官网本栏目相关通知。

2023年夏季的送审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

 

附件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附件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

附件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论文写作模板

附件4  [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