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经济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 120

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申请本贷学金的学生,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详情请见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specialFundShow/index/13.html

一、申请条件

1.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所有本科生。

2. 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 学习勤奋努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及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

4. 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二、申请时间

202239日至2022331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1)。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 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上学年成绩单一份

四、贷学金申请及发放流程

(一)线上申请

1. 申请人使用电脑网页登录“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在线申请”(网址:https://ypdxj.zju.edu.cn/work/),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登录”按钮,确认进入注册登录界面。注:校内学生登录成功后即自动注册账号;如是未认证的校友,会要求填写校友认证表单。

2)在线申请。点击网站首页“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模块中的“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线上申请页面,按照页面要求填写申请信息。请注意及时保存页面填写内容。

3)流程跟踪。学生可在首页右上角“我的申请”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如被退回,请根据未通过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1. 申请人至经院本科生科311开上学年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需注明“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公章务必盖在排名上。

2. 申请人携带申请表(一式四份)及成绩单至经院团委317,经材料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 申请人携带上述纸质材料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4. 办理时间截至2022331日。

(三)合同签订

申请审核全部通过后,申请人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贷学金发放

校基金会核算并发放贷学金,贷学金分两次发放。

五、申请金额

学生每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金额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进行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六、注意事项

1. 学生在贷学金发放期间出现受校纪校规处分、不及格课程两门以上、休学等情况,将中止贷学金的发放。

2. 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符合申请资格的人数超过贷学金最大受惠人数时,按照管理方法确定受助人。

3. 附件申请表可以微调,使其在一页上;若大于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4. 申请表中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或钢笔手写

5. 上交材料统一为A4纸大小。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

办公电话:0571-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8:3012:0013:30-17:30

周五8:3012:0013:30-15:55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附件:

1. 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docx

2. 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样表.pdf

3. 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5月修订版).pdf

 

经济学院团委

2022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