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经济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3 来源: 418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校团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大学第十七期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原创性创业行动,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的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1级和毕业班学生除外),项目必须为学生自主、原创性创业项目。

2.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6,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作;每个项目均应聘任1-3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导师可以是校内外教师或专家,每位指导教师每学年度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3个项目;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每位学生每学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按期结题的学生或团队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3.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且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四、经费资助

创业训练项目本期立项数为10项,每项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

五、项目申报流程及执行时间

本期立项申报在《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完成。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所有过程管理都纳入科研训练管理系统。

 1.项目申报时间:202231日至315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项目选拔与评审时间:

1)立项评审:20223月下旬,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评审要求项目团队学生制作答辩PPT参加答辩,按成绩排名情况拟定本次入围项目。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2)项目公示:20224月上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教育部备案;项目正式立项后,名称、内容、实施时间、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需经指导教师、学院(系)、有关部门审核报本科生院审批备案。

六、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国创项目参加年会获奖,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浙大本发〔202120 号)。

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创业训练项目联系人:周鑫鹏,张兴嘉

联系方式:0571-8820621317858258912

地点:紫金港校区西区学生服务中心(尧坤楼)403

 

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联系人:白羽

联系方式:0571-8190294319157851695

 

附件下载:

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 16 号.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 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科技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经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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