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试验班)学生分流及增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1-11-16 来源: 422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试验班)以金融学为主修专业,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课程设置与培养模式,通过现代经济金融理论、数学分析方法以及金融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和训练,旨在培养培养基础厚实、知识面宽、思路开阔、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符合全球化时代要求和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金融专业人才和优秀科研后备力量。为提升金融学(试验班)学生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竞争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特制定金融学(试验班)学生分流及增补工作实施细则。

一、分流机制

1. 具体时间

前三年每长学期结束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分流

(1) 大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低于3.0

2大一学期之后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低于3.6

3)专业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

4)学生自己提出转出试验班。

   3. 在研究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拟分流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是否分流。

4. 转出试验班的学生原则上进入金融学普通班继续学习,培养方案按照普通班方案修读。

5. 所有转出试验班的同学不再享受试验班培养待遇。但已选择了导师的同学,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在导师课题组进行科研工作。

二、增补机制

1. 时间安排

和经济学院转专业同步进行,具体以经济学院院网的通知为准。

2. 对象

仅限金融学普通班同年级学生。

3. 基本条件

转入金融学(试验班)的同学均需要具备出色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扎实数学基础;具有顽强毅力和钻研精神,拥有很好的自学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能够从容应对高强度的学业压力,以及激烈的竞争机制。

    二年级申请转进学生的基本条件

    A. 课程修读要求:已获得微积分(甲)Ⅰ、微积分(甲)Ⅱ、线性代数(甲)、微观经济学(甲)和宏观经济学(甲)的有效学分;

    B.二年级秋冬学期结束时有效学分不低于60分,二年级春夏学期结束时有效学分不低于80分;

    C.微积分(甲)Ⅰ、微积分(甲)Ⅱ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9

    D.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4.0

    E. 在研究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不受CD的限制。

4. 增补流程

1)报名。有意向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   级学生转入金融学(试验班)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须附两位主要课程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导师)的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于院网通知的截止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交至经济学院本科生科办公室朱老师处(紫金港校区西区经济学院3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朱伊凌老师邮箱(zhuyiling@zju.edu.cn)。

2)初审。参加面试的人数控制在该班余量的2倍之内,面试名单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遴选。

3)面试。由学院组织面试,面试老师针对每位同学提问,面试者当场回答。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取。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在报名截止之后关注经济学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面试时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

4)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班余量的学生,其中综合成绩=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50%+面试成绩÷20×50% 。拟录取名单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学生即进入   级金融学(试验班)学习。

5)学籍异动处理。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6)课程补选、替代和导师确定。学生转入金融学(试验班)后,必须根据金融学(试验班)培养方案要求,补选课程。

三、其他

本方案从2021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本科生科和金融学系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    级学生转入金融学(试验班)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