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经济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3 来源: 944

各位2018级和2019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要求,现将经济学院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体测合格。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二)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体测合格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二、评选办法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二/三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在符合条件的申报同学中,按照专业排名顺序,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定。

三、申请时间

1013-101512:00

请注意: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二等和三等奖学金。两项奖学金同时开放申请且同时截止,建议申请二等奖的同学同时也申请三等奖,防止未评上二等错过三等的情况发生!

奖学金申请界面无需上传附件,部分选择未标注“*”为非必填选项,如实填写即可,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谢谢!

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请须按要求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由学生自行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不符合要求、逾期申请的一概不予受理。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沈艳老师。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