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经济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7、2018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19、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为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五)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二、相关要求
请各班班长团支书组织本班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申请材料压缩包,并将文件命名为:
【星级志愿者+班级】,上传至经院青实邮箱zdjjxyqz@163.com,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7日晚23点,如果本班没有同学申请,仍需发送邮件,命名相同,在正文中说明没有同学申请。
如有疑问可联系:
郑同学:13386535252
王同学:19103185317
经济学院青实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