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1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5 来源: 1999
各位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举办2021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预发展对象(推优成为积极分子须已满一年)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注册:32日至12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并加入微信群,二维码如图。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2. 集中教学环节:3月17日—3月31日(含网上学习,具体另行通知);

3.院系教学环节:4月2日前(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4.考核环节:3月29日—4月2日(线上测试,具体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部分线下环节,其它教学环节和结业考试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具体操作方法后续通知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其中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8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4.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附件:

1.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2.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经济学院学生本科生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

经济学院团委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