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1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预发展对象(推优成为积极分子须已满一年)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注册:3月2日至12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并加入微信群,二维码如图。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2. 集中教学环节:3月17日—3月31日(含网上学习,具体另行通知);
4.考核环节:3月29日—4月2日(线上测试,具体另行通知)
三、培训形式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部分线下环节,其它教学环节和结业考试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具体操作方法后续通知。
四、培训内容
2.自学资源: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其中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8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
六、培训要求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4.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附件:
1.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经济学院学生本科生党总支,研究生党总支
经济学院团委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