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1 来源: 113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学年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根据学校和学院考核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请于111日前将两份材料电子版发至wanglusha@zju.edu.cn

2.工作评议: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评价由学院党委负责实施,根据德育导师在本学年工作实际情况与绩效,以及对所负责的研究生党支部、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分析的程度和深度进行综合评价。

3.研究生评议:由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也可采用测评表、民意测验等形式,由所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进行评议。

4.等级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学院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的比例,做好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推荐工作。

三、结果运用

1.学院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德育导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王璐莎,88981386wanglusha@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