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1年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9-24 来源: 9499

      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是我校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免试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免试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免试生接收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免试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潘士远

副组长:卢飞霞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列):马述忠、王义中、王志凯、王璐莎、朱希伟、朱燕建、张自斌、范良辉、郑备军、俞洁芳、郭继强、葛嬴

联系人:范良辉,电话:88981625,邮箱:flh@zju.edu.cn

二、接收计划

经济学院2021年拟招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120人左右(含国际联合商学院20人),直博生15人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免试研究生接收方案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欢迎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英语应符合以下条件:英语六级480分及以上(其中听力145分及以上),或TOEFL总分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分及以上。详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 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810--910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筛选并产生复试名单,届时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中查询初审结果及复试安排。1012日下午5时前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2. 本校跨院系学生申请我院免试生的,927号前递交申请材料;本院学生申请我院免试生的,929日下午400前递交申请材料。

(三)复试与录取

1. 复试方式

1)外校学生和本校跨院系学生,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网络平台,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用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2)本院学生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2. 复试内容

就个人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进行陈述与答辩(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本专业综合知识问答。

1)复试小组由5位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申请本专业免试生的教师组成。

2)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若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申请者的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院系。

3)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轮到复试而未及时到场者,取消复试资格。

3.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时间

1)复试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扫描件请压缩成1个压缩包,并以报考专业+申请者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flh@zju.edu.cn

 ①个人简历(请附近照,限1A4纸篇幅)。

 ②最新的专业排名、综合排名证明(需有相关负责老师的签名和院系公章)。

 ③最新的成绩单(需盖有教务部门成绩印章)。

 ④英语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单。

 ⑤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已完成推免工作的院校)或情况说明(未完成推免工作的院校),需有相关负责老师的签名和院系公章。

 ⑥代表性的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不超过4项)。

 ⑦复试时用的一篇个人在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全文。本院学生需交纸质版一式五份至319室。

 ⑧复试时用的PPT

 ⑨调剂志愿表(见附件1,仅外校学生需提交)。

 ⑩复试申请表(见附件2,仅本校学生需提交)。

2)材料提交时间

 ①外校学生、本校外院学生请在927日前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flh@zju.edu.cn

 ②本院学生请在929日下午400前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flh@zju.edu.cn,同时将复试时用的一篇个人在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的纸质版一式五份交研究生科(319办公室)。

4. 录取

按直博、学术学位硕士、金融专硕、国际商务、税务,分类分别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有申请人均须参加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1. 927号前:外校学生、本校跨院系学生提交复试材料。

2. 929号:外校同学和本校跨院系同学面试。

3. 929号下午400前:本院同学提交复试材料。

4. 930号:本院同学面试。

5. 1012日下午5点前,学院和攻读研究生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双方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注:须先完成网上“复试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方可进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流程。),逾期视自动放弃。

6. 研究生院将对拟接收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收费规定

所有研究生(包括免试研究生),均按照入学当年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七、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 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 本实施办法由经济学院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调剂志愿表

附件2复试申请表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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