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经济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4 来源: 1508

各位2017、2018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经济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附件一)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2017级和2018级本科生。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评选、学业进步标兵以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依据;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分别以能力素养中的对应项目评价结果为依据。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院名额。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业进步标兵自动生成,无需申请)。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二)。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24:00

学院评定时间: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

注意:

1、不在规定申请期内的提交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七、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联系王鸿阳老师


附件一: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pdf

附件二: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