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0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8 来源: 1820
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附件1)要求,决定举办2020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预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 学员注册:921-27日。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并加入微信群,二维码如图。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2);



2. 集中教学环节:1011-1013日;
3.院系教学环节:10月20日前(以学院具体通知为准);

4.考核环节:10月下旬(最终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考虑到学校防疫工作整体要求和学生返校情况,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开班仪式部分集中教学环节和结业考试将在线下集中进行,其它教学环节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具体操作方法后续通知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版;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1.集中教学环节:

1)线下教学环节。暂定10月10-11日统一进行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

2)线上教学环节。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2学时的课程学习。

2.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8学时,包括组织学员实践教育、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

3.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出卷,各院系安排测试及阅卷。请各院系根据时间安排做好院系层面的教育与考核工作,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录入党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
2.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附件:

1.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2.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经济学院学生党总支

经济学院团委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