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1 来源: 111
一、申请及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其他学院研究生、财政学系教师和本科生。
二、课题类型与选题范围
教师课题:申请人可根据其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但评审委员会优先支持与房地产业相关的课题。
研究生课题:申报的选题与房地产业紧密相关,要有指导教师。
本科生课题:要求做一个与房地产业紧密相关的案例分析,要有指导教师。
三、资助额度
教师课题共资助9万元,每项资助额度为3万元。
学生课题共资助5万元,10项,每项资助5000元。
四、申报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书(分教师和学生两类),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全院通报批评。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3份)。请申请人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交给徐志老师。信箱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经济学院大楼一楼。邮箱地址:zjjsxuzhi@zju.edu.cn。
六、课题评审
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和经济学院财政学系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于10月15日前公布中标名单。
七、结题要求
结题时间为2021年6月底前。如果与课题紧密相关的成果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以浙大最新学术期刊名录为准)或在SSCI期刊上发表,或以著作的形式公开出版(含其中的一章),或在报纸上发表,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成果受到浙江大学不动产投资研究中心课题的资助”字样,将免于鉴定。如果不符合免鉴定的条件,将采用答辩的方式。考核不合格者,余下20%经费将不再拨付,同时不合格者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