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研究生递交科研加分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31 来源: 2336

推荐2021年免试研究生递交科研加分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

1)        经本人签名的成果申报表。

2)        相应科研成果的纸质证明材料: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递交期刊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封面复印件、目录页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件各1份;

(学术期刊等级请见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79

获奖奖项,需递交获奖证书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复印件1份。

非经济学院立项的项目证明材料。

 2.需递交的电子版内容

填写完整的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

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中各类项目的申请书、网上公布的立项通知、中期检查表、结题表等电子版材料。

 3.递交材料装订要求及递交时间、地点

请按“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所列次序将纸质材料用订书机装订成一册,并于9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交到本科生科紫金港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二409室);同时,请在递交纸质材料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发到cec_hy@zju.edu.cn邮箱,电子版文件请按专业学号姓名(科研成果)格式命名,如:金融学3120101010张三(科研成果)。

4.重要说明

1)        科研成果申报表中的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邮箱须填写完整。

2)        科研成果申报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        申报的科研成果,有故意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        逾期未交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者,视作主动放弃科研成绩,科研成绩作零分处理。

5)        申请推免的同学还需在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前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递交申请(网址:http://jwbinfosys.zju.edu.cn)。

 

 

附件1经济学院推荐2021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pdf

附件2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申报表.xls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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