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研究生递交科研加分申报材料的通知
推荐2021年免试研究生递交科研加分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
1) 经本人签名的成果申报表。
2) 相应科研成果的纸质证明材料: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递交期刊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封面复印件、目录页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件各1份;
(学术期刊等级请见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79)
•获奖奖项,需递交获奖证书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复印件1份。
•非经济学院立项的项目证明材料。
2.需递交的电子版内容
•填写完整的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
•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中各类项目的申请书、网上公布的立项通知、中期检查表、结题表等电子版材料。
3.递交材料装订要求及递交时间、地点
请按“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所列次序将纸质材料用订书机装订成一册,并于9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交到本科生科紫金港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二409室);同时,请在递交纸质材料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发到cec_hy@zju.edu.cn邮箱,电子版文件请按“专业学号姓名(科研成果)”格式命名,如:金融学3120101010张三(科研成果)。
4.重要说明
1) 科研成果申报表中的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邮箱须填写完整。
2) 科研成果申报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 申报的科研成果,有故意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 逾期未交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者,视作主动放弃科研成绩,科研成绩作零分处理。
5) 申请推免的同学还需在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前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递交申请(网址:http://jwbinfosys.zju.edu.cn)。
附件1:经济学院推荐2021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pdf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