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09 来源: 658

 各位2020届本科毕业生: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现决定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492号)有关规定,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授予本科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取得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参评者必须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累计获得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2.省级优秀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有关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学院本届名额不超过10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以毕业生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级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并在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前在学院办公网上予以公示。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2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班级-姓名-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3、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班级-姓名-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A470g纸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市”格式填写,毕业就业去向一栏按照“出国深造/国内XX学校升学/XX单位就业”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仍须填写校级申请表。

4、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注意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变(不调整各栏目字体、文字内容和边框等)保持控制在正反页一张纸以内,并上相关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套证明材料)

5、请所有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表单http://wanghongyang.mikecrm.com/Z9IH9ah  


请各班长于224日(周一)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校优和省优申请表)打包发送至jypjpy2019@163.com,邮件主题标明“***班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材料中设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个文件夹,纸质版开学报到后交至大西区新大楼317办公室(截止时间根据报到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特别提醒

1、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

2省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产生,每班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最终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中班主任意见一栏,务必在提交前请班主任签好字

附件:

1班级-姓名-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登记表.doc

2班级-姓名-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