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02 来源:xsyd 770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学校认定经济困难生,生活俭朴;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3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学园经济困难生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

2.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打印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等,此为必填项)

4)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王鸿阳老师处。

5)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3.学院审核并公示

4.学校审核并公示,报送至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一经查出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奖学金和资助的评审资格。

2.网上申请及纸质版提交DDL为10月917:30之前,未及时提交申请无效

3.申请表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

4.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申请。


经济学院

201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