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教师申请2020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3 来源:yjsjy 2495

 经济学院关于教师申请2020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教师申请2020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 
1.网上申请步骤 
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由教师本人登陆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在导师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提交网上申请。其申请材料(科研成果、学生数、开设课程等)相关数据,可在相关页面点击“数据导入”,直接从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导入,数据不全请自行添加
注:因学校人事处自2016年起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研究生招生资格网上申请步骤同上。 
2.须递交的材料
(1)网上申请后打印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名后交研究生科。
(2)申请者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交研究生科。
(3)申请者将研究生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送至flh@zju.edu.cn。 
3.截止时间
研究生招生资格网上申请和递交材料截止时间:6月10日。
二、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
再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教师毋需申请和提交材料,由学院根据其科研和指导研究生等情况,直接确认其是否再次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若申请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需按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步骤进行申请、审核和确认。
三、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1.5月27日~6月10日:系统开放,教师网上申请。
2.6月10号前:交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发送招生资格简况汇总表电子版。
3.6月20日前:学院、学科完成初审工作。
4.6月28日前:学部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完成审核工作。
  
                                               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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