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08 来源:xsyd 1267

各位经济学院1516、17级经济困难生: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请见学工部关于公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通知http://www.xgb.zju.edu.cn/news/153812832017754982.html

 

 

 

学校已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按照经济学院的2018-2019学年困难生人数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名额:国励25个,国助80个。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分批次发放给学生。

三、评选程序

1.101124:00之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sss.zju.edu.cn,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打开“学生资助”模块,选中(打勾)资助项目列表中的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申请”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最后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

2下载申请表。点击进入“已申请项目”,选择点击前边的复选框,选中所申请项目。点击上方“下载登记表”按钮,可以下载对应的纸质申请表。

3调整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团员”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还要补充上学年绩点、成绩排名及竞赛获奖情况,此为必填项)。绩点按照经济学院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成绩排名按照班级公示的除竺院学生后排名。

4提交申请表。将调整后的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15级同学在工作时间内交至玉泉经济学院大楼315陶老师处,16级同学在工作时间交至丹阳连廊209陶老师处,17级同学交至丹阳连廊208王老师处。纸质版上交截止时间为101217:00

5)学生可在上方“流程跟踪”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01517:00之前:学院组织评审,并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

3.101624:00之前:学工部完成审核。

4.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及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或打印、复印版以减少材料体积;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将被退回重填,若超过审核时间,后果自负。 

有问题可咨询:陶老师,8795300288206011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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