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9 来源:xsyd 931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流目标,不断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和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学院决定于9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与参与对象

1.组织单位:经济学院团委

2.参加对象:经济学院151617级以及研究生各团支部

二、活动时间

20189月至11

三、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勇做时代弄潮儿

四、活动内容

(一)推进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1.做好团支部组建与团支委选举任用工作。各团支部应在各院级团委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选拔品学兼优、勇于担当的团员青年担任团支委,确保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按照《浙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本学年将在研究生新生团支部全面推行“班团一体化”建设,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制度,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引领作用。

2. 开展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结合学校争创评优要求,开展我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在认真总结和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可向学院申报,学院将予以认真评选,择优向学校推荐。

3. 开展百佳“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团支部活力建设,提升团支部的组织运行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和团员参与活力,学院开展百佳“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具体通知另发)。

(二)突出思想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

4.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团支部应结合主题团日活动,创新设计活动内容,借助报告会、读书会等形式,原原本本学报告,组织团员青年专题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

5.组织开展团十八大精神学习。团十八大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亿万团员青年紧跟党、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意气风发迈上新征程、走向民族复兴重大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团支部可通过主题团日、理论分享会、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团员青年专题学习。

6. 广泛开展团日活动。各团支部应积极参与学院“三习三青”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分团委主办的以“青春使命担当”为主题的主题演讲、知识竞赛、红色定向越野及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在“三习三青”主题教育活动中,鼓励青年团员提升个人思想境界,深化理论素养,提高政治站位;在定向越野活动中,鼓励青年团员团结合作,用运动展现青春活力;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鼓励青年团员奋战在先,勇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具体事宜待后续通知。

(三)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德才兼备的团学骨干

7.开展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选拔学生骨干担任学院挂职团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8.加强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团委将重点围绕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对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重视骨干作用的发挥。

9.成立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实施院级青马工程,加强青年学生党性修养、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系统化培养(具体通知另发)。

(四)规范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10. 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各团支部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并将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学院将于11月中旬集中检查

11. 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员注册,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团费使用。

五、活动要求

(一)总结要求

各团支部积极相应学院团委及校团委要求,积极展开相关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加强对主题团日活动材料汇总整理,将所有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团支部】总结材料”,并于1121日前打包发送至zjujjxyftwzzb@163.com

(二)宣传要求

各支部在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院内外媒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各团支部一般在主题团日活动后三天内报送图文信息,若有重大特色活动,可提前联系分团委派专人进行跟踪报道。新闻稿上报一律采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团支部】+标题”, 发送至zjujjxyftwzzb@163.com。电子文档中不插入图片但注明图片插入位置如“图1”,图片要求清晰,另外打包,用JPG格式上报,命名为“插入位置+名称+日期”,如“图1+参观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2018.10.22”。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届时,经院分团委微信公众号(浙大经院分团委)会及时推送特色活动和优秀稿件。

同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欢迎各团支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也欢迎各团支部用电子书、微杂志等形式记录团支部活动开展进程。

(三)评比要求

各团支部向学院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须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 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1031日,电子版发送至zjujjxyftwzzb@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经济学院团委王老师88206021,於同学(17367078691)。

经济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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