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12 来源:xsyd 856

 
各位班主任:
班主任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指导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进一步发掘优秀先进典型,健全奖励机制,根据学校关于各学院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班主任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学校通知,本次学院考核针对2014、2015、2016级专业班班主任,2017级社科班班主任由学园负责考核。
二、考核程序
学生评议。由学院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
个人小结。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并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
 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确定。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班主任在主题班课展示大赛获得荣誉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并发生严重事件的,或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或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考核说明
1.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学院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考虑班主任的业绩,并在确定岗位津贴时予以体现。
2. 学工部将对学院上报的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人事处,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工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授予“院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与奖励,择优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本学年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在2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再次感谢各位班主任一年来的辛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