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近期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5-21 来源:xsyd 1351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预备党员的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等各方面综合考评,经各党支部考察和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的预审,拟于近期转正 黄�� 等25名同学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党支部

1

黄��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支部

2

谢小璇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支部

3

孟怡玮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一支部

4

郑欣桐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支部

5

汤怡平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支部

6

王志伟

男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支部

7

肖惠黎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二支部

8

李雅静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支部

9

汤俊怡

女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支部

10

刘子墨

男

金融学本科生第三支部

11

金夏婷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2

郭钰诗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3

钱高琳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4

卢旖旎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5

石云竹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6

马骏

女

金融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17

陈意妮

女

财政学本科生支部

18

郑胜杰

男

财政学本科生支部

19

姚星宇

女

财政学本科生支部

20

秦广超

男

经济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21

陈晗

女

经济学(试验班)本科生支部

22

陈楠

男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支部

23

李晓波

男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支部

24

刘悦

女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支部

25

吴赛男

女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生支部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5月21日——5月27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玉泉校区外经贸大楼315室,电话:87953002)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