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21期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17-12-12 来源:kyky 865

2017年12月8日上午,北京大学财政学系主任刘怡教授应方红生副院长之邀来访,在“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上作了第21期讲座,主题为“消费地原则与增值税地区间分享”。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刘蓉教授,浙江大学财政学系朱柏铭教授、郑备军教授、周夏飞副教授、徐志副教授、姚婕副教授、夏海舟副教授、朱秀君副教授、蔡璧涵博士、康笛博士,国际经济学系牛海霞副教授,金融学系洪鑫副教授和经济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方红生副院长主持。
讲座开始前,方红生副院长对刘怡教授和刘蓉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两位教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浙大经院作报告,他表示,两位教授长期从事财税研究,在中国财税领域十分有影响力,为不同时期中国财税重大问题提出重要主张,为中国财税事业做出重要贡献。随后,方红生副院长简要介绍了到场的各位嘉宾。
刘怡教授作报告
在讲座环节,刘怡教授首先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为例,引入今天讲座的主题——税收地区间分享,她表示,今天讲座将涵盖几个要点:税收与经济增长、税收竞争、区域发展平衡及中国税制改进,她会着重讲述自己想法的由来以及分析思路。
随后,刘教授展现了一个经济现象:中国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性。对此,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解释:一是从产业结构角度,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个产业中,我国第一产业增长较慢,慢于GDP增长,而我国没有对农业进行征税,主要对工业、服务业征税,因此税收增长比GDP高;二是从经济学概念角度,GDP衡量新的增值,但是有些经济行为比如二手房交易会产生税收但不产生GDP;三是从累进税制角度,我国的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税收收入也快速增长。刘教授则从税收对冲角度分析了这个现象,她认为原因在于虚收,被征收的税实际上以其他方式进行了返还,入库又出库,以“营改增”为例,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导致地方大幅减少了财政预算,原因在于这部分税收由100%归地方所有变为50%归地方,完全进账会被中央分走,需要以预算硬约束来优化税收的透明化、规范化。
师生认真聆听
接着,刘教授指出,更多对要素征税会对要素流通产生影响。她表示,从1995-2014年,我国流转税占比大幅下降,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税收占比大幅上升,税收结构的变化表明我国税制影响在逐渐显现。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口径,我国流转税占比虽逐年下降但仍高达59%,因此税制调整还需从流转税入手。刘教授以税收洼地霍尔果斯、滴滴打车选择在天津注册等为例,指出由于增值税的属地原则,地方政府借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竞争,招商投资,导致区域不平衡,故增值税改革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刘教授分析了增值税改革与地方性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关系,据此提出政策主张。她指出,当前的地区税收竞争具有显著的负面后果。在生产地原则下,纳税地点与生活地点存在不一致,许多企业享受了公共服务却没有向当地纳税,许多地区获得了税收收入却不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扭曲严重。在此基础上,刘教授再次明确了自己的政策主张,即采用消费地原则进行增值税改革,使消费者变成纳税人,现有的纳税人转变为扣缴义务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贯穿始终的交流环节,刘蓉教授就消费地原则对区域税收和经济增长影响问题;方红生教授就实践中采用消费地原则会对企业产生不公平性问题;夏海舟副教授就消费地原则是否会通过影响生产从而影响消费问题;周夏飞副教授就生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并举作为一个过渡性政策还是最终政策问题;路赛赛硕士就税收洼地能够吸引人才、采用消费地原则对消费者较少的中西部地区更加不利、实行消费地原则行业试点等问题,与刘怡教授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刘怡教授都耐心地一一作出解答。
讲座最后,方红生教授感谢刘怡教授作了一场具有启发性的精彩报告。现场座无虚席,学术氛围浓厚,到场的嘉宾和同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师生合影
(文/赵明瑶 苏云晴,图/党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