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6级学生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28 来源:bksjy 2085

 各位2016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本科生院《关于2016级学生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经济学院接收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细则》,请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以及本院学生申请拟转入本院其他专业的同学,务必于2017125日携带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到紫金港校区西二409(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

    由于经济学院对2016级开设宏观经济学(甲)的时间为2017年秋冬学期,所以根据细则,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如果不满足细则规定的前置条件,审核时将不予通过。

请相互转告。

 

 

经济学院

201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