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1301班“营改增”专题学习讨论会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16-04-30 来源:bksjy 2139

         财政学1301班“营改增”专题学习讨论会顺利举办
 
“营改增”是我国财税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近年来各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这项改革最早于2012年在上海部分行业开始试点,取得一些经验后在北京、浙江等地逐步推开。今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进一步部署,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全面推开试点。这是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的一项重大的税制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同学们对“营改增”问题有更加清晰的理解和认识,4月28日上午,财政学系方红生教授利用“公共经济学前沿专题”课堂,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营改增”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会以同学们展示为主,老师点评和现场发言讨论相结合。
 
    为了学习讨论会取得良好效果,方老师在八周前就提出了要研讨的问题,让11个学习小组积极准备论文。这次讨论会,方老师最终精选了4篇论文。姜怡、杨姝灵和黄梦琳、曹璐莎、李玮琨等同学,分别代表各自小组就上海市“营改增”问题和对策向大家做了讲解。她们简单介绍了“营改增”的发展历程,在肯定上海市“营改增”试点取得了推动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部分企业流转税税负上升、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存在缩水风险、会计核算更为复杂、税制设置不尽合理等问题,并针对性的给出了对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扶持政策、放宽增值税抵扣范围、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建立健全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归并增值税税率档次等建议。赵健强和陆嘉怡、许婧、孙越琦等同学则着眼于浙江“营改增”试点,通过简单明了的图表和丰富的数据,在前述同学提出的“营改增”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了浙江省“营改增”试点中所存在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确定不合理、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等问题,并提出取消小规模纳税人制度、确定单一税率、扩大税收返还、克服“营改增”执法过程中的障碍等政策建议。
 
 
    台上同学展示生动、精彩,台下同学也认真聆听,积极发言,大家就台上同学提出的诸如“培育消费税为新的地方主体税种”、“取消小规模纳税人制度”等问题不时展开激烈辩论,现场不断碰撞出思维的火花。方老师则适时点评,引导、拓展着大家的思路。他肯定了同学们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同时也对模型构建、数据论证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强调对“营改增”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没有标准答案,鼓励同学们深入思考,积极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在两个多小时的学习讨论会中,同学们在方老师的指导下,深刻的探讨了我国“营改增”试点中存在的热点、重点问题,对“营改增”问题有了更深入、更系统地了解。大家纷纷表示,这种专题学习讨论会非常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和课堂参与度,受益颇多。
文/兰廷蓬 图/陈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