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冬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领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21 来源:yjsjy 1419

各位同学:
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已回馈学院,请参加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学生于2015年10月22日(周四)上午9:00-11:30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308室)领取评阅结果,拿到结果后,请各位同学务必把评阅结果报告自己的导师。同时按以下通知要求完成学位申请的下一阶段工作:
博士研究生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请各位学生到校教育系统中打印评阅结果,评阅结果合者请积极准备答辩。
答辩前后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研究生院系统中填写好答辩准备信息,并核对“上报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时特别注意姓名的英文写法
2.成立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要求,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而后报备学院研究生科,同时在答辩前3天发布答辩公告;
3.答辩前需准备相应的答辩材料,如答辩表决票、评分表、记录表、修改后申请答辩表、表决生效表、定稿申请表等;
4.答辩后,把答辩中所有的材料汇总后于2015123前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逾期没有答辩或未能按时上交材料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
硕士研究生
论文评阅结果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在2015年10月29日(周四)上午9:00-11:30之间将修改后的署名论文一式3份(同等学力、工程硕士学生一式5份)、隐名评阅意见书及修改后的申请答辩表交学院研究教育科。
答辩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另行安排,请关注院网通知。
2.答辩前须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生网站首页右下角“浙大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上填写答辩准备信息并输入学位上报信息(请仔细按照要求填写,以免学位证书信息出现错误)。
同等学力的学生在填写好研究生院系统中信息之后,同时也要到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写答辩信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否则会延误学位申请。
3.答辩后所有材料,需在一周内上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不能按时上交者,将延期毕业。
4. 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还需提供蓝底正面免冠二寸或大一寸纸质彩照1张及其电子版照片(照片最佳宽高比为1:1.35,大小要小于10k,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姓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cec_qay@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某某某学位照片”)。
    所有答辩完成的研究生应向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递交学位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版(PDF/WORD),并发到cec_qay@zju.edu.cn邮箱,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邮件名为“某某某学位论文最终版”。
    特此通知,谨遵执行,谢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