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13 来源:bksjy 2561

根据《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433]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和学校“关于组织浙江大学2015年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奖评选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5年教学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及推荐工作。
教学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由院系领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长:潘士远
副组长:顾国达、卢军霞
  员:(按汉语拼音次序排列)
曹正汉、黄英、蒋岳祥、陆菁、严建苗、杨晓兰、叶建亮、郑备军、周夏飞、朱柏铭、朱燕建、本科生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博士生会主席。
联系人:范良辉,电话:88206620,邮箱: flh@zju.edu.cn
余若燕,电话:87951474,邮箱: yury@zju.edu.cn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1、优质教学奖2015年优质教学奖全校设一等奖10 名(奖金5万元/人)、二等奖100名(奖金2万元/人),其中二等奖由各学院在学校分配的评奖名额内组织评选,一等奖由各学院在二等奖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学校根据各院系专任教师数和近两学年所承担教学工作量,确定各院系优质教学奖二等奖名额和一等奖推荐名额。我院二等奖名额为3名,一等奖推荐名额为1名。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全校10名,奖金5万元/人。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校组织评选。候选人不得与优质教学奖候选人重复。
三、申报方式与各系推荐名额
我院本次教学奖评选采用各系推荐和教师本人自荐二种申报方式。
优质教学奖各系推荐名额为:经济系、国经系、财政系各2名,金融系3名。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各系推荐名额均为1名。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优质教学奖
11023日前,各系推荐,教师本人自荐。各系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教师,均由本人于1023日前通过“浙江大学教学奖评审网”(http://ugrs.zju.edu.cn/yzjxj/)在线递交优质教学奖申报表(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学院本科生科。经审核后,参选人材料将公布在“优质教学奖评审网”院系评审版块中。
21030日前,教学奖评选领导小组进行优质教学奖二等奖评审并在二等奖获奖名单中推荐1名一等奖候选人,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浙江大学教学奖评审网”院系评审版块中予以公示。
31030日,学院将二等奖获奖名单、一等奖推荐人选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校。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1023日前,各系推荐,教师本人自荐。各系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教师,由本人于1023日前将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学院本科生科,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flh@zju.edu.cn
21030日前,教学奖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产生 1名候选人,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31030日前,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通过“浙江大学教学奖评审网”(http://ugrs.zju.edu.cn/yzjxj/)在线递交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41030日,学院将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及其推荐材料报送学校。
 
                                 经济学院
                              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