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评选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8 来源:xsyd 2688

各位经济学院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现将2014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二、奖励名额
2015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每年评选40名学生,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按照1:1.5的差额比例,各院系、学园共推荐60名候选人。
三、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校外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前10%及以上;
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7.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下载相应表格:表一:《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表二:《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9月25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jypjpy@126.com,并将纸质版表一(打印两份)交至丹阳连廊209杨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4.联系人:联系人:杨老师,88206011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