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1 来源:xsyd 4144

 各位09级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和谐就业,经研究,决定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比条件遵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20074月修订)》(浙大发学〔20076号)中有关评定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至少3次);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获2次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3次);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2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评选程序

1、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比工作在班主任指导下以毕业生班级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班级要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并在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前在学院办公网上予以公示,征求师生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将取消评定资格。

    2、学校在评比浙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推荐比例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学院共有13个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3、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附件1),要求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4、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要求A470g纸张,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生源地一栏务必按照“****市”格式填写。

5、请各班长226日下午1700前统一将各班的申报材料(校优和省优申请表)提交至西溪校区东横360办公室,并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 jyxgb_zju@126.com ,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材料,联系电话:88206011

三、特别提醒

1、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

2、各班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时,需以班会的形式,民主推荐产生;

3、省优秀毕业生在符合条件的同学中产生,每班推荐不超过2人,并进行推荐排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浙江大学201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中班主任意见一栏,务必在提交前请班主任签好字。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登记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