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推荐2013年免试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2-09-20 来源:bksjy 6479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08119号)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学科交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

  长:顾国达、张荣祥

副组长:顾卫俊

  员:叶建亮、俞洁芳、陆菁、周夏飞、卢军霞

三、基本条件和推荐方向

1.基本条件

根据《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08119号)相关规定, 推荐对象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 取得有效总学分12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 外语水平优秀。

2.推荐方向

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学生可以按以下条件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 申请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

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

外语成绩应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

(2) 申请推荐免试校内硕士、校外硕士和专业学位

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70%:①在权威刊物(须以第一或第二作者)、一级和核心刊物(须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并经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审查认定;②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或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经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审查认定。

(3) 其他通道学生

如在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科竞赛、辅修、文体获奖、支教和思政等第获得名额的学生,均需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统一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申请。

四、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1.推荐名额分配

表一

专业

校内

硕士

校外

硕士

直博

专业

学位

备注

经济学(试验班)

1

2

1

1

 

金融学

4

6

4

3

 

金融学(李志文商学班)

2

4

2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

3

2

 

财政学

2

3

2

1

 

合计

12

19

12

9

 

 

2.推荐方案

本次推免工作,根据学校精神采用推荐与录取分离的方式进行。为了更好地做好推荐工作,学生可从:①直博;②校内硕士和专业学位(校内);③校外硕士和专业学位(校外),三个方向中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报名,参加选拔。以上三个方向均以表二计算推荐学生的总成绩,并根据三个方向的名次,分别按可推荐名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和外推资格。

申请①直博;②校内硕士和专业学位(校内)方向的以1:1.3的比例公示复试名单。

申请③校外硕士和专业学位(校外)方向的根据表二计算的成绩作为最后成绩进行排名,并发放外推资格。

申请专业学位的同学在向本科生科上交书面表格的时候务必写清楚是校内还是校外。

表二

序号

项目

备注

1

学业成绩

总分75

2

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

总分25分,具体计算方法请见《经济学院推荐2013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学科竞赛

其他加分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经济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2919

 

附件:

《经济学院推荐2013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