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及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9-21 来源:yjsjy 3110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应补修经济学本科阶段的核心课程。补本对象、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详见附件通知。

  2011级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及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