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申报2010-2011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以及特...
各有关同学:
现将竺可桢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申报要求
1、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15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评选之前先行评选,获奖人选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年学院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请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
2、特别奖学金
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授予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本科学生。具体申报要求见《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
请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但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
请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二、注意事项
1、“竺可桢奖学金”原则上学院将择优推荐一到二人;
2、特别奖学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以集体名义申报,对于集体获奖的项目,建议以集体名义申报为妥;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申请表中,“符合奖学金金条例具体名称”要带上序号(例如“③获校级学科性竞赛特等奖”);
4、上述申请需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fhlu@zju.edu.cn,邮件名和申请表名均为“姓名+申请奖项”,其中研究与创新奖需注明申请等级,(例如,“张三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李四浙江大学一等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格式的申请表当作无效申报表处理;纸质申报表随同证明材料交到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9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上述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20日17点。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