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设备资产自查的再次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04 来源: 2840

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资产自查并落实管理责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关通知精神,为完善仪器设备信息,规范学校设备资产管理,落实设备资产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20113月开始,在全校开展仪器设备资产自查确认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与原则,在以前资产帐目的基础上,我院的仪器设备已经分划到个人。因此,这次自查确认工作与每一位教职员工都相关,请大家务必对分配到自已名下的设备进行认真地自查对每一件设备都要输入设备存放地,才能完成自查确认工作,若有问题可与管理人员联系说明。

自查步骤:(进入浙江大学办公网,点击红色的浙大通行证登录)登陆统一身份认证系统à(登陆后最大化窗口,鼠标移到)部门应用(以首字母拼音排序)à设备资产管理(实验室处)à个人业务à我的设备账目,然后对每一件设备点击右边的“修改/自查”按钮,这时系统会弹出一个新的修改窗口。修改时一定要输入设备存放地,设备存放地是从校房地产系统调用的,故不能自已随意输入,只能采用下拉菜单选择或准确地先输入大楼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稍等片刻就可以选择房间号了。如外经贸楼505室可以先输入:wjm(字母要在英文状态下输入),稍等片刻后会显示出外经贸楼的所有房间供选择;如果没有上述显示,请先用鼠标左键单击一下,随后就会显出外经贸楼的所有房间,这时就可以进行翻页选择了,当你在翻页中看到“玉泉校区外经贸楼505”时,就可用鼠标左键单击选择之,最后点击窗口右上方的“保存且自查”按钮,这样就完成了一件设备的自查确认工作(具体的操作指南请点击查看)。  

 

谢谢合作!

 

 

                            经济学院实验室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