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1年本校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 2010-09-21 来源: 2802
经济学院2011年本校免试研究生
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1. 9月25号8:30至15:30复试报名、报到,地点:玉泉校区经济学院楼308室。填写专业志愿、提交一篇个人在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和电子文档,以及面试时用的PPT。跨院系免试研究生申请者还需提交“浙江大学跨院系免试研究生推荐表”、其他通道(如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科竞赛、辅修、文体获奖和思政1+1、1+2等)获得推荐名额者需提交相应的获得推荐名额的书面证明;此外,以上两类申请者还需提交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本科成绩单、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若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申请者的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院系。
2. 9月26号
8:30 开始面试,地点:报名、报到时通知。轮到面试而未及时到场者,取消面试资格。
3. 9月27号
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内容
1. 就个人经济学方面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如课程论文)或研究计划进行陈述与答辩。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2. 本专业综合知识面试。
三、复试记分
1. 本院和竺院经济类专业学生
总分=本科部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
本科部分成绩满分100分(本科部分成绩计算方法见“经济学院推荐2011年免试生工作实施细则”),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 跨院系免试研究生申请者、其他通道获得推荐名额者
总分=面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直博、硕士(包括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分别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直博录取名额未满时,按总分从高到低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上线同学的调剂。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无导师愿意指导的,取消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科
2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