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0年在职博士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 2010-05-07 来源: 2440

为使被录取的博士生在读期间能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从事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保障博士生生源质量,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复试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复试组织: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实行考生导师回避制度。
3.   复试内容及方式:专业笔试、专业面试。
4.   复试记分: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独立记分,满分均为100分。
5.    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 ;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40%6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
其中
       初试成绩 = 初试总分÷3
      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40% + 专业面试成绩×60%
6.    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从2010年秋季起,当年招收在职考生的导师原则上下一年不再分配在职名额。
7.    专业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8.    所有上复试线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的上线考生,视同自动放弃,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专业复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
1、专业复试的组织
专业复试由学院组织进行。实行差额复试。
2、专业复试的形式
专业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专业复试总体要求
(1)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包括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2) 专业复试不指定参考书和资料。
(3) 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4、专业复试具体要求
(1)笔试:
①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② 笔试科目:西方经济学。
(2)面试:
① 面试小组由5位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面试内容:就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进行陈述与答辩。个人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与此同时,复试老师也可随机提问。
③ 面试报到时请每位考生提交一篇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和电子文档,以及在面试时用的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的PPT。
④ 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若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
时间:5月17号下午1:30-4:00,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楼308室。报到时请每位考生提交一篇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的打印件和电子文档,以及在面试时用的个人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的PPT。
2、笔试
时间:18号上午8:30—10:30,地点:报到时通知。
3、面试
时间:18号下午1:30,地点:报到时通知。
 
                   经济学院2010秋博士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工作小组
                                                                                 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