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0年秋博士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5-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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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0年秋博士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1. 今年秋季博士的复试在5月10号—5月23号间进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其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其他考生的复试(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者)由导师所在学科组织,各学科应事先将复试的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等报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2. 所有上线考生复试前都必须参加体检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凭报考资格审查表参加复试(只有通过研究生院的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研究生院才发给报考资格审查表),未参加报考资格审查者和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均不得参加复试。请各复试小组在复试时检查并收下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起交到研究生科。3. 复试小组成员应当不少于3人,复试时间每生应当不少于30分钟,复试记录应有专人负责。复试时请考生提供能说明其研究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复试后交至研究生科,以留档备查),供复试小组成员参考。复试小组在复试中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现场评出成绩、给出评语。请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前派人来研究生科领取复试记录表和考生报考登记表,复试结束后及时把复试记录表交至研究生科。4. 所有上线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5. 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限招2名博士生(含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由于导师招生名额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至相关专业的其他导师。6. 拟录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在开学后组织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的复查,对在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7. 具体时间安排· 5月10日—5月23日:各学科安排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5日前: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 5月25日—5月30日:定向、委培生签订协议,学院调档政审。· 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经济学院2010秋博士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工作小组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