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浙大组〔2009〕19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组织局<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于8月13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报道反馈给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87951614
Email:zdzongye@zju.edu.cn
经济学院党委
20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