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08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06 来源: 1831

关于登记2008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通知
 
一、有效成果
1.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本校注册研究生(从入校报到之日起至毕业后一年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浙江大学。
2.成果完成时间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二、登记方法
由研究生本人或其导师填妥附件中的表格(同一个Excel文件中有3个表:论文、著作、国际会议),发邮件至flh@zju.edu.cn
三、登记时间
 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13日。
四、这项工作关系到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有关导师、研究生认真、及时的完成此项工作。
五、谢谢。
经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09年3月6日
附件:经济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