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教学中需要调换任课教师的申请规定与程序

发布日期: 2008-05-21 来源: 2221

各位教师:

为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以及维护诚信原则和学生利益,学校教务处和经济学院规定,凡某门课程经本科教学任务正式落实并经学生选课后,该课程的任课教师因故需要调换其他任课教师的,必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办理书面申请和批准手续。未办理书面申请和批准手续而擅自调换者,学校和学院将按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浙大发教[2006]67号)严肃处理。

附: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