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课程成绩更正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08-05-21 来源: 2523

各位教师:

为了规范本科学生成绩管理,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规定,凡某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经任课教师输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后超过72小时,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责任人)如因故需要更改某学生成绩记录时,必须填写《浙江大学学生成绩更正表》(一式两份),并办理书面批准手续,否则,学校将不予承认。

附:浙江大学学生成绩更正表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