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30 来源: 1248

 20072008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已渐临近,具体考试安排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同老师教授的同一门课程的试卷须统一。

 2.老师出卷时请采用浙江大学考试卷统一卷首(附件2),并请标明各大题及小题分值。

3.请在卷首评分栏内登得分。每大题题号边亦请标明得分。评卷时可采用得分,亦可用扣分,但整份试卷须评分一致,不能同时有得分、扣分。无论总分或是各题目得分出现涂改的,均请老师签名。积分请仔细核对。请老师在卷首“评卷人”一栏中签名。

4.请各位老师在自己教授的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将试卷(按学号次序整理、红笔批改)交至紫金港本科与成人教育科(紫金港西一214)戴超琴老师处完成交接工作;交卷时请提交空白试卷AB各两份(AB卷不能雷同)、标准答案AB各两份、成绩单(含平时成绩单)三份(每页签名和和填写日期)、试卷分析一份(教务系统中输出)、教学日历一份、考场情况记录表一份。

5.课程考试形式为交论文的,同样要求上交试卷分析,并附上内容要求,以作评分依据。

另外,有部分任课老师的课程监考由其它学院安排,请老师们核对一下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上的相关信息,以免遗漏。

辛苦各位老师了,谢谢大家配合。

 

附件120072008学年秋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

附件2:浙江大学考试卷统一卷首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