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08年免试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 2007-09-22 来源: 3953

一、复试的原则与方式
1、复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为学生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2、复试方式:采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笔试、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复试记分:复试中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笔试、专业面试独立记分,满分均为100分。
4、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笔试成绩(占三分之一)和专业面试成绩(占三分之二)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推荐。
5、所有推免生均应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学生,视同自动放弃。
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笔试方法与评价标准
1、考试时间:1小时
2、考试参考书目
   (1)贾俊平,何晓群,金勇进,统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盛骤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教育出版社或浙江大学出版社。
3、评价标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满分100分,其合格线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
三、专业复试办法与评价标准
1、专业复试的组织
专业复试由学院组织进行。
2、专业复试的评价标准
专业复试主要就知识面、专业基础、分析能力、表达与综合能力等方面评价复试学生。
3、专业复试的形式
专业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
4、专业复试总体要求
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参考书和资料。
5、专业面试具体要求
(1)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小组由5位教师组成(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
(2) 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指导,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3) 采取分组面试的形式,一般由若干人为一组,时间为1小时。
(4) 每位学生分别随机从面试题库中抽取若干道题目(不重复抽取)并回答,其余人员则进行现场点评与讨论。
6、专业复试的分值
   专业复试满分为100分,折成标准序位分,专业复试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
 
                                                                                   经济学院
                                                                                 200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