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要求召开各课程组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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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课程组负责人和全体任课教师: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规范课程教学和考核,进一步整合、优化课程结构和体系,以课程组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特要求各课程组负责人(附件A)于
一、会议主要议题
1.成立课程组机构(包括组长、副组长和秘书),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调整情况,进一步明确或调整课程组各门课程的负责人和任课教师;
2.讨论课程“四统一”事宜(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试卷);
3.讨论课程组各门课程任课教师任课资格事宜;
4.本科教学课程中心课程建设事宜;
5.双语教学课程相关事项;
6.精品课程相关事项;
7.本课程组其它有关工作。
二、会议主要任务
1.课程组负责人请于
3.课程负责人请于
4.根据学校要求,请经济学院首批建设课程相关教师、2006-2007学年春夏学期和2007-2008学年秋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附件D)于
5.课程负责人请务必将课程组会议精神于2007-2008学年秋冬学期上课前传达至各任课教师,并按此次会议要求使用统一试卷。
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任课教师联席会议已于
附件E: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任课教师联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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