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任课教师联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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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地 点:经济学院(玉泉校区)418会议室 议 题:1.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运行管理 2.本科双语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事项 主持人:史晋川 叶航 出 席:沈满洪 陈菲琼 李建琴 曹正汉 金明路 钱彦敏 潘士远 马述忠 记录人:顾卫俊 根据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规范课程教学和考核,进一步整合、优化课程结构和体系,以课程组为单位开展教学研究,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特召开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任课教师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运行管理办法 1.根据浙江大学有关全校平台课程和学院基础课程与主干课程管理的规定,经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同意,由史晋川教授和叶航教授负责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的运行管理工作。 2.确定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组各门课程的负责人。
3.明确课程负责人及课程任课教师职责 (1)课程负责人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并对具体命题方式与考试内容具有最终决定权。(本学期的考试由各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要求课程组运行每学期召开两次教学工作会议,一次为开课前的准备会议,另一次为课程结束后的总结会议。 (3)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学校、学院及课程组布置的有关任务,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本课程统一试卷。(课程负责人务必于 (4)所有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教师手册》,服从各课程组统一管理。如果违反《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教师手册》规定或出现教学事故,学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课程组负责人将视情况停止相关教师的授课。 二、部署本科双语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事项 1.专业培养方案中被列为双语教学的课程,须按照学校双语教学要求进行授课,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双语进行教学,并及时向教务处申报。 2.精品课程立项的有关教师应加快做好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同时积极申报更高层次的教改项目。 浙江大学微观经济学课程组负责人:史晋川 教授 浙江大学宏观经济学课程组负责人:叶 航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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