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答辩论文修改稿上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6-22 来源: 464

根据本科教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的决定,参加二次答辩的同学在答辩后需根据答辩组老师的要求修改论文,并于625日上午12:00之前将修改后的一份论文(简装订)上交西一214办公室以备答辩组老师核查论文修改状况。参加二次答辩的终稿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学院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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