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03级本科毕业论文二次答辩须知
发布日期: 2007-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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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记录员于规定答辩时间前20分钟到西一214领取《浙江大学毕业论文二次答辩记录表》以及有关答辩材料。答辩开始前,答辩记录员将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交给答辩老师。答辩结束后,记录员将《浙江大学毕业论文二次答辩记录表》交到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二、答辩结束后,请答辩老师将本组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留存一份给答辩记录员,由答辩记录员转交给本科与成人教育科,以便本科与成人教育科核对学生在答辩后是否对论文进行修改。请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考核表》中答辩评语,并根据本次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请填写《经济学院2003级学生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成绩记录表》(成绩应和《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考核表》的总评成绩一致)。最终,请答辩老师于答辩当天将这两份材料交给各组答辩记录员,由记录员统一交到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三、若学生顺利通过此次答辩,该成绩将作为其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若学生未能通过此次答辩,将于八月底、九月初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