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9-11 来源: 1205

 为进一步促进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第24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学校党委[2005]38号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的精神,现就做好2005 --2006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每一位德育导师都要按照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职责和各学院规定的考核细则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一,并附上个人的详细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

    2、工作评价: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评价由学院党委负责,根据德育导师本学年工作和对所负责的研究生党支部、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分析以及实际工作情况与绩效进行评价。
    3
、研究生评议:由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也可采用测评表、民意测验等形式,由所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进行评议。
    4
、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的评议结果,对每位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在此基础上,按照德育导师总数的20%的比例,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和《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 见附件二于9月25日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奖惩
    1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结果应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岗位聘任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各学院应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予以体现,并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2
党委组织部、研工部在对各学院上报的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进行审核后,送学校人事处备案,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本学年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位德育导师下载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于9月15日前发到以下邮箱:wangx@zju.edu.cn



  相关附件下载:
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
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2005---2006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