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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外事负责领导、外事秘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始申报2009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会议计划。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拟于2009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的计划(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已报批会议除外),并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由外事秘书汇总,于9月15日前用电子文本上报我处。
如需了解有关规定,请向外事处电话咨询。
联系人:冯弘
电话: 87952282
附: 浙江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计划表(学院上报).doc
外事处
二OO八年七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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