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大发人(2003)19号
发文日期:2003-04-15

浙大发人〔2003〕19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和
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各部,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题词:人事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纪委,各党工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分党委,
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打印:杜康美 校对:刘 红) 2003年4月16日印发
浙江大学2003年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过去两年多来的岗位聘任工作实践,并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2003年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一、岗位核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岗位核算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增强学校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水平。
岗位核算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通过对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有计划、按比例的调节与控制,逐步建立起一支数量适当、质量优良、结构合理、既相对稳定又充满生机和活力,适应教学、科研等需要的教职工队伍,不断完善教职工人员宏观调控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二、岗位总数
今年不再核定编制数,直接核算岗位数。
教学、科研岗位总数共3800个。近两年来科研和研究生的规模有了较大的增长,成教不设岗位后,其岗位数分别增加到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的岗位数上。本科教学主讲岗位数1250个,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另设研究生助教岗位100个(全职教学岗位);研究生教学岗位1100个;科研岗位1350个,其中理工农医岗位1170个,人文社科岗位180个。
党政管理、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及直属单位的岗位数不作调整。

三、岗位数的核算
1、教学岗位: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分别切块核算,由教务部、研究生院根据专业教学的不同特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及产出,制定具体的办法,核算到学院。
2、科研岗位:各学院科研岗位的核算,由人文社科部、科技部根据进一步加强岗位数与产出挂勾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办法,核算到学院。
3、教学实验技术岗位:教学实验技术岗位总数全校500个,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进行核算,切块到各学院。
四、业绩点核算办法
教学总业绩点=总教学岗位数×3,具体核算办法由教务部和研究生院制订。
科研业绩点的核算办法由科技部和人文社科部制订。
为了平稳过渡,2002-2003学年的成人教学工作量仍计算业绩点。
学校按各块核定的业绩点总量下达到学院。各学院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可自行制定细则,核定到个人。

附件:1、本科教学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2、研究生教学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3、理工农医类学科科研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4、人文社科科研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5、实验教学技术岗位核算暂行办法
本科教学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和推进学分制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核定原则
1.全校教学总岗位与学生规模相对应;
2.教学岗位的核定以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为基础;
3.教学岗位与学校规定的各学科最低毕业学分挂钩;
4.教学岗位核定到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5.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对量大面广的基础课程给予倾斜。
二、核定方式与办法
教务部根据学校核定的本科教学总岗位和各学院的学生人数、学科特点以及开课情况计算其相应的教学岗位,并切块到学院。各学院从切块的教学岗位中计算出非本学院教师任课的教学岗位数,通过教务部划拨到相应学院。同时,教务部将按开课情况分别计算公共基础课程、部分学科基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岗位,并下拨给相应学院。
本科教学总岗位 = 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岗位 + 部分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岗位 +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岗位 + 各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岗位
1.学院教学岗位切块 学院教学岗位= ————————
学院办学系数
学院办学系数=学院平均办学系数(t)+学院办学调节系数
专业学生人数不足25人的,按25人计算。
学院各专业的平均人数与学院办学调节系数的关系是:
学院各专业的平均人数
学院办学调节系数
54人以下
0
55-59人
+0.45
60-64人
+0.90
65-69人
+1.35
70-74人
+1.80
75-79人
+2.25
80-84人
+2.70
85-89人
+3.15
90人以上
+3.60

按实验教学要求,理工农类学院办学调节系数为零,人文经管类学院办学调节系数+1.80,医学院办学调节系数-1.80。
特殊专业:体育专业、竺可桢学院的办学调节系数-1.80;设计、外语、医学专业的办学调节系数-3.60;艺术专业的办学调节系数-5.40。
2.跨学科开课的课程教学岗位计算
(由各学院根据本学年教学计划和任务负责计算相应工作量,并通过教务部进行划拨。)
(1)理论课程教学岗位
理论课程教学岗位 = X×Y/1300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 (2)实验课程教学岗位
指导实验教学岗位 = X×Y/115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15-20人分组进行实验
Y为课程周学时数
上机指导教学岗位 = X×Y/310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60人分组进行上机
Y为课程周学时数
(3)指导实习教学岗位
指导实习教学岗位 = X×Z/800
其中:X为学生人数
Z为实习周数
3.基础课程教学岗位计算
(1)两课、军事课程教学岗位
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3.4)×Y/26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且X≥50人 (2)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岗位
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2.32)×Y/41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20≤X≤45人 (3)体育课程教学岗位
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2.22)×Y/52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20≤X≤40人 (4)基础课程、部分学科基础课程教学岗位
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3)×Y/22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且X≥35人 实验教学岗位数 = X×Y/115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15-20人分组进行实验 上机指导教学岗位 = X×Y/310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60人分组进行上机 指导实习教学岗位 = X×Z/800
其中:X为学生人数
Z为实习周数
(5)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岗位
限制性选修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2.6)×Y/40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且X≥50人 任意选修课程教学岗位数 = (LnX-2.3)×Y/60
其中:X为教学班学生人数,且X≥30人 实验教学岗位数 = X×Y/125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15-20人分组进行实验 上机指导教学岗位 = X×Y/3200
其中:X为学生人数,且学生按60人分组进行上机 三、教学业绩点的核算方式
每个教学岗位对应3个业绩点,即:
教学总业绩点 = 3 × 教学总岗位
1.切块到各学院的教学业绩点是教学岗位数乘3,其分配原则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但基础课程的教学业绩点建议按第2条所列公式计算。
2.基础课程教学业绩点
为鼓励教师多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各学院基础课程教学业绩点可参照下列公式计算(若某教师教学业绩点简称P,系数k,其教学岗位数简称M,且M=A+B+C,即A在0-0.8里取值,B在0.8-1里取值,C在1以上取值),即:
当M≤0.8时,则A=M,B=0,C=0,
P=Ak
当0.8<M≤1时,则A=0.8,B=M-0.8,C=0
P=0.8k + B×1.5×k
当M>1时,则A=0.8,B=0.2,C=M-1
P=0.8k + 0.2×1.5×k + C×2×k
ΣP
k = ----------------------
ΣA + 1.5×ΣB + 2×ΣC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教务部。
研究生教学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根据学校2003年岗位数的分配原则,将研究生教学岗位数与业绩点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一、原则
1.转变观念。岗位数(业绩点)的核定由单纯注重数量转变为以保证培养质量、提高效益上来。学校资源以培养质量、产出为重要依据。
2.研究生教学岗位数(业绩点)由公共岗位数(业绩点)、专业岗位数(业绩点)和激励岗位数(业绩点)三部分组成。
公共岗位数(业绩点)包括全校性外语课、政治课、以及经研究生院审定的其他公共课的课程教学岗位数(业绩点),该部分由研究生院根据每学年实际开课情况,按不同课程或切块分配到学院、或计算到教师个人。
专业岗位数(业绩点)包括学院的课程(培养环节)教学和论文指导基础部分的岗位数(业绩点)。该部分根据各学院的研究生规模核算,由研究生院切块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再进行二次分配。各专业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的业绩点由学院自行计算。
激励岗位数(业绩点)用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该部分主要考核指标为研究生发表论文数、著作数、申请专利数、获奖数、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获得数以及学院开展的多媒体课件建设、教学改革和管理研究等项目,由研究生院切块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再进行二次分配。
3.根据学校核准的系数为:研究生总教学岗位数=1100;总业绩点=3300;博士生:硕士生=2:1。
二、核算办法
1.教学岗位数
分类
公共岗位数 专业岗位数 激励岗位数
比例
10%×1100 70%×1100 20%×1100
具体核算


(N为系数)
学院研究生标准生总数
-----------------×总专业岗位数
学校研究生标准生总数
学院2002年成果赋分总数
----------×总激励岗位数
学校2002年成果赋分总数

2.教学业绩点
分类
公共业绩点 专业业绩点 激励业绩点
比例
10%×3300 70%×(3300-10%×3300-切块) 30%×(3300-10%×3300-切块)
具体核算 Y=3×G 学院研究生标准生总数
-----------------×总专业业绩点
学校研究生标准生总数
学院2002年成果赋分总数
------------------×总激励业绩点
学校2002年成果赋分总数

说明:(1)公共岗位数(业绩点)若有余额,转为激励岗位数
(业绩点)统一分配。
(2)因去年有部分2001年成果漏登,允许今年补报,我们
将根据2001年的成果赋分从总业绩点中切块核算。
各类成果计分表:
项 目
类 别
赋 分
研究生发表论文 SCI、EI、IM、SSCI、AHCI、CABI、ISTP 10
一级期刊、A类期刊 6
二级期刊、B类期刊 2
研究生发表著作 专著 6+0.5/万字
编著 3+0.5/万字
编译 2+0.5/万字
校注 2+0.5/万字
研究生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15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6
研究生获奖 国家级(一等、二等) 80、30
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 20、15、10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 主报告 10
宣读论文 5
优秀博士论文 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100
学校优秀博士论文 10
多媒体课件建设 学位课程多媒体课件建设 10-20
选修课程多媒体课件建设 5-20
教学改革 5-20
管理研究(包括DMB、挑战杯、挂职锻炼等) 10-20

成果计分表说明:
(1)期刊请参照《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
(2)文章若被转载发表或收录,就高计算一次;
(3)影响因子lain1的SCI、EI、IM、SSCI、AHCI、CABI、ISTP等收录论文上浮5分,lain2的SCI、EI、IM、SSCI、AHCI、CABI、ISTP等收录论文上浮10分贩穚lain影响因子lain5的SCI、EI、IM、SSCI、AHCI、CABI、ISTP等收录论文上浮50分;
(4)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完成人前二位均有效,第一位系数为1,第二位系数为0.5,每项成果只计算一次;
(5)所有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本校注册研究生;完成单位(或专利权)必须是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6)成果完成时间为成果完成人入校报到之日起至毕业后一年内(注:本年度放宽至毕业后三年内)。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研究生院。

理工农医类学科科研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一、科研岗位核算办法
1、经费岗位数
(1)科研经费岗位按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时间段进学校财务的科技经费的年平均数计算;
(2)根据学校规定全额提取管理费的经费按实到数计,不做加权处理;
(3)减提管理费者,经费计算按比例下降。管理费按1%提取者经费按5%计,管理费按3%提取者经费按10%计;
(4)按经费计算岗位数:
每岗位经费数(k)=全校实际核计年平均经费数/学校下达岗位数
各学院岗位数=学院实际核计年平均经费数/k
各学院岗位数同时与当年下达的科研任务数挂勾。
2、科研成果及其它岗位数
(1)科研成果岗位数按SCIE及EI收录论文、著作、获奖成果、发明专利数进行计算;
(2)为了支持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基地的建设和运行,对于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开放管理及接待等工作给予一定的科研岗位补贴。
基地类别
岗位补贴数(岗/个)
全校总数(岗)
国家重点实验室
2
12
国家专业实验室
0.5
2
省、部重点(开放)实验室
0.3
7.5
合计(岗)
21.5

注:①其中合建的实验室按50%计;
②国家重点实验室岗位直接下达到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岗位下达到学院。
(3)因科研管理工作需要借调北京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补贴0.5—1个岗位(按实际借调时间计算,每年计12个月),根据工作情况补贴1—3个业绩点。国家863计划专家组成员每人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补贴1—2个业绩点。
二、业绩点核算办法
1、科技经费业绩点
(1)为支持基础研究,鼓励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经费赋予不同的权重。
序号
项目类别
权重
1
国家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国防预研基金)
1.2
2
国家和省、部各类科研计划(除1以外)、国防军工及国际合作项目(按合同纵向财政拨款经费)
1.05
3
其他科技项目
1.0

(2)减提管理费者,经费计算按比例下降。管理费按1%提取者经费按5%计,管理费按3%提取者经费按10%计;
(3)进校加权科技经费6万元为1个业绩点。学校自行安排的科研经费原则上不计业绩点。
2、科技成果业绩点
(1)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浙江大学)
Science 和 Nature 10个业绩点/篇
SCIE 全文收录,影响因子≥3 1个业绩点/篇
SCIE 收录,影响因子<3 0.5个业绩点/篇
E I 收录 0.4个业绩点/篇
注:以上论文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为准。同一篇论文被两种检索系统同时收录时,以最高一档业绩点计。
科技专著
0.5业绩点/每10万字(第一作者的单位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号为7—XX)
0.3业绩点/每10万字(第一作者的单位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号为7—XXX)
满足以上条件的科技编著以科技专著的半量计业绩点。
(2)获奖成果业绩点(个/项)
获奖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00
国家自然科学奖
50
10
国家技术发明奖
50
10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0
10
省科技奖重大贡献奖
10
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
4
2
1

注:①经国家奖励办认可,并被推荐国家级奖励,且参加答辩
的成果按省部级同等级成果奖计业绩点;
②浙江大学为非第一承担单位的成果,业绩点计算按单位
排序以20%递减。
(3)专利权人为浙江大学的国际及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1个业绩点。同一专利不重复计业绩点。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科技部。
人文社科科研岗位和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促进广大文科教师多承接科研项目、出高水平的成果,在广泛征求文科教师和相关学院的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对原核算办法进行调整,进一步使人文社科科研岗位和业绩工作量的核算更为合理、公平和科学。
一、人文社科科研岗位
1.按照学校下达人文社科科研岗位的总切块数进行核算。校人文社科部预留少量机动科研岗位数,作为重点研究(主要是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和特殊研究的补贴岗位。
2.科研岗位数由科研项目和成果岗位数两大块构成,具体按项目和成果业绩点数相对应的比例划定。
3.学院项目岗位数=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总岗位数×(学院科研项目业绩点总数/全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业绩点总数)。
学院成果岗位数=人文社科科研成果总岗位数×(学院科研成果业绩点总数/全校人文社科科研成果业绩点总数)。
4.学院的岗位数=项目岗位数+成果岗位数+补贴岗位数。
二、人文社科科研业绩点
科研业绩点与科研岗位有对应关系。机动补贴岗位按1:2下达业绩点;浮动岗位所对应的科研业绩点为项目和成果两大块业绩点之和,分别按科研项目到款加权经费数和科研成果业绩点核算,具体算法如下:
1.项目业绩点
科研项目业绩点按经费数计算,并按项目的不同来源渠道赋予不同的权重;具体按科研项目上年实际到款经费数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计算公式为:

瞤lain Y为当年科研项目业绩点数。
瞤lain Hj为上年里实际获得的科研经费(单位:万瞤lain 元),瞤lain 经费必须进学校科研帐户。
瞤lain βi为课题项目所属类别权重系数,瞤lain 一类: β=1.4,二类:β=1.3,三类:β=1.2,四类: β=1.1,五类:β=1.0。其具体分类见表1。
瞤lain h为各学院科研人员的1个科研业绩点的加权科研经费指瞤lain 标瞤lain 数,瞤lain 其标瞤lain 准如下:
学院
加权经费数
人文、教育、外语和法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非文科学院
经费数(万元)
4
5
6

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按照纵横向项目的各种渠道进行分类,对科研项目经费赋予不同的权重,现列表如下。

表1: 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权重
权重
类别
项 目 类 别
1.4
一类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省部级社科重大招标3. 项目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文科)
1.3
二类
1.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
2.高校古籍整理规划项目
3.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级项目
4. 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
1.2
三类
1. 中央其他部委项目
2. 省社科规划项目(含省och五个一工程och项目)
3. 民间国际合作项目
1.1
四类
其余各类纵向项目
1.0
五类
1. 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
2. 成果转让
3. 咨询服4.

[注] (1)重点学科建设费、专项设备购置费、各类项目学校配
套部分、学校基金等不参加科研业绩点的计算;
(2)项目经费按全额提管理费的加权经费总和计算;
(3)项目业绩点统一算给项目负责人,由其根据实际工作
量分配给有关课题组成员。
2.成果业绩点
科研成果采用直接计算业绩点的办法。
计算公式为:


G为当年科研成果业绩点数;
Xi为上年各类成果业绩点数。
成果业绩点计算办法是:首先将成果划分为论文、著作(含研究报告)和获奖成果三大类;再在三大类内部,根据不同情况赋予不同的业绩点。如为了体现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价原则,对于那些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高档次的成果获奖等应赋予较高的业绩点,以鼓励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体标准如下表2所示。

表2: 各类科研成果业绩点计算标准表
2.1论文
期刊级别
业绩点
备 注
权威
0.5
若论文影印、转载发表,就高计算一次
一级
0.3

[注] 权威和一级刊物名录清单另附。
2.2著作和研究报告
类 型
著作方式
业绩点基数
字数业绩点
学术著作
1
以20万字为基数,每超过5万字增加0.2个业绩点。
0.5
以20万字为基数,每超过5万字增加0.1个业绩点。(其中校点字数按1/3计算)
主编、编
0.3
工具书
0.3
译著 学术类译著
0.4
古籍整理 校注、翻译
0.3
校点
0.3
论文集 个人论文集
0.3
集体论文集
0.1
研究报告 中央部委采纳
1
必须有相关政府部门的采纳函
省级采纳
0.5

2.3科研奖励
奖励名称
等级
业绩点
备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
一等
20
二等
10
三等
5
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一等
8
二等
4
三等
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奖(中国社科院)、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等
4
二等
2
三等
1
其他省部级社科成果奖
一等
3
二等
1
三等
0.5
中宣部och五个一工程och入选作品奖
4
不分等级
著名民间奖(王力、孙冶方、金岳霖、吴玉章、胡绳等) 对应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无等级的按一等奖赋予业绩点

[注]:(1)以上奖励,其论文奖减半计业绩点。
(2)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提名奖不计业绩点。
(3)若有合作者,分配比例如下:若有二个作者,第一作者
计60%,第二作者计40%;若有三个作者,第一作者计50%,
第二作者计30%,第三作者计20%;第四作者以后者暂不
计点。
(4)对于扩大学校学术影响的活动,如参加《中央电视台》专访,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大报上发表文章等,学校给予业绩点的奖励,具体另议。
2.4组织重要学术会议
学术会议性质
国际学术会议
全国性学术会议
小型
中型大型
业绩点
1
231

[注]:(1)出席外宾人数为50人以上(含50人),且参加会议的
国家地区为10个以上(含10个)为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出
席外宾人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且参加会议的国家地
区为5个以上(含5个)为中型国际学术会议;其余均为小
型国际学术会议。
(2)全国性学术会议将视具体情况另议。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人文社科部。
人文社科权威和一级学术期刊目录


一、权威期刊
1.管理世界 2.哲学研究 3.中国语文
4.外语教学与研究 5.文学评论 6.外国文学评论
7.历史研究 8.经济研究 9.政治学研究
10.法学研究 11.社会学研究 12.新闻与传播研究 13.中国图书馆学报 14.教育研究 15.体育科学
16.《心理学报》 17.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
18.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
19.《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20.《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注:凡被SSCI、 AHCI收录的论文都作为权威期刊论文对待。
二、一级期刊
1.学术月刊 2.马克思主义研究 3.自然辩证法研究
4.自然辩证法通讯 5.心理科学 6.世界宗教研究
7.统计研究 8.社会科学战线 9.中国人口科学
10.民族研究 11.国际问题研究 12.中共党史研究
13.台湾研究 14.中国法学 15.中外法学
16.政法论坛 17.中国经济史研究 18.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19.经济学家 20.世界经济 21.世界经济与政治
22.会计研究 23.中国农村经济 24.农业经济问题
25.中国工业经济 26.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7.财贸经济
28.金融研究 29.国际贸易问题 30.科学学研究
31.科研管理 32.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33.中国出版
34.大学图书馆学报 35.情报学报 36.档案学研究
37.高等教育研究 38.比较教育研究 39.教育发展研究
40.中国高教研究 41.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42.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43.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44.中国体育科技 45.文献
46.古汉语研究 47.语言研究 48.外国语
49.中国翻译 50.当代语言学(原为:国外语言学)
51.现代外语 52.外国文学 53.外国文学研究
54.文艺研究 55.文学遗产 56.文艺理论研究
57.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58.美术研究 59.美术史论
60.中国音乐学 61.史学理论研究 62.中国史研究
63.近代史研究 64.世界历史 65.考古学报
66.文史(中华书局) 67.敦煌研究
68.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实验教学技术岗位核算暂行办法


由于全校教学实验技术岗位总数不变,但全校本科生人数﹑实验个数及实验人时数增加,尤其是仪器设备与大型仪器设备数量激增,且又新设置了紫金港校区。因此,现对原实验教学技术岗位核定办法作相应的调整。
本核定办法共分三个部分七个子项目。其中第一部分为实验教学管理部分,共三个子项目。第二部分为仪器设备管理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部分,共三个子项目。第三部分为实验室综合管理部分,一个子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第一项 紫金港校区1、2年级学生实验教学及管理岗位(24%):
根据一年级学生数减半折算原则加上二年级学生数,紫金港校区两个年级学生当量数为9299人,占本科生总当量数22808人的40%。相应岗位数分配给紫金港校区21个实验中心。原则上是依据每个学院的学生人数情况,实验个数情况,实际参与实验人数情况等分配。几个学院共建的实验中心,按各自在实验中心所占的比例分配给各方。这些岗位数要求各学院保证都用于紫金港校区的各实验中心实验教学技术岗位及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学校主管部门有责任协助各学院切实落实上述岗位。
第二项 各学院3、4、5年级学生实验教学及管理岗位(36%):
全校3、4、5年级学生数共13509人,占本科生当量数22808人的60%。这些岗位数的分配依据是根据文、理、工、医、农等实验性质,内容的不同而计算出的。学生数需要除学院折扣系数,折扣系数分198﹑130﹑61﹑57四档,分别计算得出各学院的岗位数。计算公式为:P=M / Ni,其中 P为3、4、5年级学生实验管理岗位数,M为3、4、5年级学生总人数,Ni 为学院折扣系数。
第三项 为不在紫金港校区建实验中心、而为外学院开设实验的补贴岗位(3%):
这一项主要补贴未在紫金港校区建实验室的,且又为其他学院开设实验的实验室。具体分配给人文学院的新闻综合实验室;材化学院的化工原理、材料科学实验室;信息学院的音像实验室、微机中心;控制系实验中心;生工食品学院的机电基础实验室;农学院的茶学实验室以及医学院的机能、形态、解剖等实验室。
第二部分
第一项 仪器设备管理岗位(12%):
全校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已达8.3个亿。仪器设备管理岗位数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的管理,含订货、验收、增置、建帐、清查、维修、报废等内容。按1385万元 / 岗计算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再二次分配到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
第二项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岗位(16%):
由于“211”,“985”,“紫金港校区”等建设经费的投入,全校大型仪器设备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现有10万以上仪器设备1095件,价值3.4个亿。科学地管理好和使用好这些仪器设备对整个学校的教学、科研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岗位要有一定数量的岗位来保证这些仪器设备的运转。由于总岗位数紧张,仅限03,07大类的分析测试仪器。按照单台金额在10-40万元之间的每台按0.1个岗;40-100万元之间的每台按0.2个岗;100-160万元之间的每台按0.3岗;160万元以上的每台按0.4岗分级分别计算出各学院所得的岗位数。对于已在二级财务建帐,仪器购置款未从学校大财务结算的仪器不在本范围内。
第三项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补贴岗位(5%):
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需要许多方面的支撑。根据学校领导的意见,准备在有条件的学院,即大型仪器设备数量较多且又有一定基础的学院成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目的是进一步推动这些学院相对集中内部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开放,设专人管理,积极主动地为全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从而尽可能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与水平。学校主管部门有条件地选择一些学院作为试点,要求这些学院对参加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名称、单价、放置地点、管理人员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等方面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设备部审定后,挑选出部分作为试点,报校人事部和主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三部分
实验室综合管理岗位(4%):
多年来,实验室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岗位数过于分散,挤占挪用是主要原因之一。这次学校调整出部分岗位数来加强实验室管理,主要用于每个学院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各种报表数据统计及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内部装修、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按照实验室规模、大小、数量分为0.4、0.8、1.4、1.5、2五挡,分配给各学院,由学院再二次分配到各实验室,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各学院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按上述核定办法切实做好实验教学技术岗位的二次再分配工作,并上报设备部审定。
本办法不包含计算中心,测试中心,电教中心等单位的岗位数。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实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附:浙江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表

附:

年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学院 实验室
申请理由及服务方向,
服务承诺
参加平台的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地点,联系方式
平台岗位执行人
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 公章
校人事部意见 签名: 公章
设备部意见 签名: 公章
主管校长意见 签名:

注:服务承诺包含参加共享平台的仪器设备能为哪些学院服务,服务时间段,年有效机时数,或年做样品总数等内容以便挑选及考核。